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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hree-year Plan for the Reform of Trademark Registration Facilitation (2018-2020)

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

Type of laws Government policy

Issuing body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Promulgating date Mar 20, 2018

Effective date Mar 20, 2018

Validity status Valid

Scope of application Nationwide

Top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demark Law

Editor(s) Lin Haibin 林海斌

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实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的目标,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部署,结合当前商标品牌工作新的发展形势、任务和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为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趋势,按照国务院“放管服”要求,依靠技术、依靠改革、依靠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继续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至2020年,基本建成优质便捷高效的商标注册体系,达到世界第一梯队的领先水平:商标申请渠道多样,商标注册程序简化,商标规费结构合理,商标注册和管理全面信息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布局合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缩短至4个月以内。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
认真梳理各项流程,缩短各环节的办理时间,依靠信息化切实提高审查效率。2018年4月1日前,商标变更审查周期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年底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8个月缩短至6个月,赶超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中实行在先权利审查国家的平均水平(7个月);国际注册审查周期同步缩短至6个月;商标转让、续展审查周期压缩三分之一;撤销三年不使用、撤销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审查周期由9个月缩短至8个月;驳回复审审理周期从8个月缩短至7个月;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业务实现立等可取。
至2020年,将商标注册申请(包括国际注册审查)审查周期缩短至4个月以内,赶超经合组织成员国平均水平(4.5个月);商标转让、续展审查周期同步再压缩一半;撤销三年不使用、撤销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审查周期缩短至6个月;补发商标注册证实现立等可取,各审查协作中心均可办理;商标异议、评审等各项业务审查、审理周期进一步缩短。
(二)完善审查机制,增强审查力量。
2018年,改革理顺商标局、商评委与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关系。按照“双重管理、地方为主”的原则,在现有4个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基础上,再筹建郑州、济南两个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以更大力度向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下放业务权限。完善审查标准与审查工作制度,健全对各中心的业务培训考核机制,提升对各中心的业务指导能力;完善商标审查独任资格考核方式,扩大独任审查规模;优化质量管理机制,创新审查质量抽检方式,督促各中心加强自检能力,强化审查质量的岗位资格考核与经费考核,促进整体审查质量不断提升,避免重大审查质量事故发生。加强现有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能力建设,适度扩大规模和人员数量。提升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服务效能。
至2020年,形成商标局、商评委与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职能明确、分工合理、协调统一、运转高效的商标工作体系;根据商标工作实际情况及区域发展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建设7—8个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强化审查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建设一支与我国商标事业发展及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审查队伍。
(三)简化申请程序,提升服务水平。
2018年,修改所有商标申请书式,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及时更新公布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对各项业务申请指南及时进行解读答疑;优化网上申请填写提示;制定发布《商标电子申请办法》;简化申请材料,提交一份证明材料可以办理多件同一商标业务;合并商标变更等业务的形审和实审环节;简化补正手续;发文地址签中增加联系人电话;简化网申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申请流程,缩短发放时间、增加发放个数;代理机构备案、变更结果实现电子送达;缩短异议申请不予受理后商标注册证发放时间。
至2020年,进一步合并审查环节,逐步取消书式审查和划分图形要素环节,缩短各工作流程环节等待时间,缩短检索“盲期”。
(四)合理调整规费,减轻企业负担。
根据工作实际,加强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沟通协调,在2017年商标业务规费减半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商标业务规费结构,取消电子申请办理商标变更等业务规费,降低商标续展等业务规费,网上申请按90%规费标准收费,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
至2020年,商标各项业务规费标准适应商标知识产权工作整体状况、品牌成长需求,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要求。
(五)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智能水平。
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2018年,加大技术投入,实现商标图形智能检索技术突破和应用;争取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项目、资金支持,尽快立项商标注册和管理改革信息化四期工程;延长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优化网上申请系统功能;全面推行电子材料申请,核发电子商标证书,实现商标文书的电子送达,推进纸质商标档案减量化;实现马德里商标的网上申请和电子通讯;各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地方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实现网上申请;建立商标数据库与企业法人库的关联;在推进网上申请和公众查询的公开化和便利化上取得实效,持续推进商标数据开放共享,年底前向全社会公开商标数据库,申请人可及时了解商标审查进度。
至2020年,实现商标注册和管理系统智能化水平的显著提升;商标业务电子申请比例大幅提高,商标从申请到发证全程电子化,商标异议实现申请及证据材料的电子提交,逐步实现商标业务材料无纸化流转;包含商标历史信息等内容的全量商标数据向全社会公开,充分利用商标数据信息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政府、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撑。
(六)压缩纸质档案存量,实现良性循环。
2018年,制定商标档案减量规划,修订发布《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及附件《商标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严格界定商标档案归档范围,明确商标档案保管期限;商标无效宣告、不予注册复审、撤销复审等证据材料,保管期限由10年改为8年;异议、驳回复审、撤销三年不使用、撤销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等证据材料,保管期限由10年改为5年;制定发布《商标档案和文件资料销毁办法》;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各业务环节整理文件和归档的责任;优化存储方式,改善存储环境;启动电子介质档案存储项目。
至2020年,大力压减商标纸质档案增量,实现现有存储空间的良性循环。
(七)推动法律修改,夯实改革基础。
2018年,以简化审查事项、后置商标异议程序、缩短商标异议公告期、强化注册商标使用义务、规制商标囤积、倒卖、傍名牌等为重点,积极推动将《商标法》修订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出台《商标代理监管办法》。
至2020年,完成报司法部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送审稿;修订《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商总局商标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全面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推进,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商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工作沟通机制,确保商标业务工作的顺利推进。总局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根据职能分工,为商标改革工作提供支持。
(三)加强经费保障。加强与财政部沟通,建立健全京外商标审查经费保障、商标单件成本、固定费用和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管理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商标审查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人员配备,不断调整充实审查审理人员力量,建立商标审查管理人员的长效管理和培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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